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塔战略,广泛集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7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塔地党办字〔2022〕22号),结合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引才公告。 一、引进人才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引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具备教育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留学回国人员须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或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辞退、开除党籍、公职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事业单位招聘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1.报名。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现场招聘会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访问网址:https://xjtc2023.zhaopin.com登录报名系统。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发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2023年6月10日。 2.资格审查。由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组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审核合格人员在指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5日10:00至6月20日18:00。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笔试。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应聘人员只参加考核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并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3的比例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入围面试规定比例最后一名的,一同入围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 应聘人员须按考试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 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方式、笔试时间最终以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 笔试时间为:6月30日10:00-12:00。 4.考核。考核采取线上或线下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最终结果以量化分值的形式向考生公布,择优聘用。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 按照招聘岗位与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经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 总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5.组织体检。体检选择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6.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拟考察人选通过函调方式,向拟考察人员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民委员会、毕业院校学生管理部门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征询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7.公示聘用。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因考察、体检、公示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照考核量化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8.报到上岗。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地县(市)人社局开具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入编、工资、聘用等手续。 (二)应聘企业岗位人员需自行与用人企业联系报名, 企业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招聘程序。 三、待遇和保障 (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待遇保障。 1.引进人员直接办理入编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辞退手续。 2.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引进人员,硕士学位人员享受八级职员工资待遇;博士学位人员享受七级职员工资待遇。 3.引进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专业除外):博士、硕士、本科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分别授予(初定)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各类人员取得资格后不受岗位限制享受相应待遇。 4. 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的人员,除享受用人单位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政策:博士30万元、硕士20万元、本科10万元购房补贴;博士1.5万元/年租房补贴或120㎡左右周转住房、硕士1万元/年租房补贴或90㎡左右周转住房、本科0.8万元/年租房补贴或60㎡左右周转住房;还可享受博士5000元/月、硕士3000元/月、本科2000元/月的1年生活补助。 (二)企业根据实际自主确定政策待遇。 四、服务期限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在塔城地区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五、组织实施 (一)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机构对引进人才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按公告规定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系统报名,上传相关资料。《塔城地区2023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登记表》《专业目录》,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xjtc.gov.cn)或报名系统下载。 (四)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招录信息,因个人原因未按时接收回复信息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10:00-14:00,16:00--20:00)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严 瑾 咨询电话:0901-6221579 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徐 静 咨询电话:0901-6239915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谢佩莉 咨询电话:0901-3327592 乌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 珑 咨询电话:0992-8519739 沙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彩霞 咨询电话:0993-6011952 托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张 鹤 咨询电话:0901-3680921 裕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王娅玲 咨询电话:0901-6596716 和布克赛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 系 人:赛尔格林 咨询电话:0990-6712750 (二)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0901-6223804 监督邮箱:tcrsjjck@sina.com 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5日 |